杭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杭民宗准许[2019]3号 杭州报先寺: 经审查,你(单位) 地[住]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29号 申请的迁建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杭州报先寺)行政许可事项,符合 《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二条 的规定,根据《竞猜足球app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规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期限:■2019年 7月2日至2024年 7月 1日 □无 望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严格按照杭州市西湖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意见及申报许可事项开展实施,相关责任人要抓紧办理基本建设的有关手续,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把关、确保安全,保证项目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附期限的行政许可,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作不延续。 2019年7月2日 申请人(或委托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本决定书一式两份,申请人、本机关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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