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督导场所管理组织和属地镇街吸取其他地市同类消防安全事故教训,切实杜绝安全隐患,桐庐县组织开展不可移动文物消防安全联合检查。
近期,桐庐县委统战部(民宗局)联合县文物局、县文保所、县消防大队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不可移动文物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检查组对场所内的明火管理、环境卫生、消防安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部分场所存在灭火器过期、未配挂检查责任卡、角落杂物堆放较多存在火灾隐患等问题,要求属地对相关问题列单整改、对单销号,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下一步,桐庐县将持续开展常态化督导巡查,对照落实“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1+9”指标体系和《桐庐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工作操作手册(试行)》,不断压实场所主体责任,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按要求完善人员、活动、财务、文物保护、消防安全等规章制度,确保各项规定落细落深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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